食環署與警方於9月9日至12日巡查各區共2148間酒吧及其他餐飲處所,向違反防疫規例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執法行動,期間檢控5間酒吧及23間餐飲處所的負責人,並向77名顧客或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3間酒吧須停業14天,1間停業7日;另外,23間餐飲處所需禁晚市堂食及只限2人一桌,其中3間被限3日、7間被限7日,13間被限14天。
食環署與警方於9月9日至12日巡查各區共2148間酒吧及其他餐飲處所,向違反防疫規例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執法行動,期間檢控5間酒吧及23間餐飲處所的負責人,並向77名顧客或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3間酒吧須停業14天,1間停業7日;另外,23間餐飲處所需禁晚市堂食及只限2人一桌,其中3間被限3日、7間被限7日,13間被限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