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歲男子涉嫌在申請關愛基金津貼時行賄秘書處職員,早前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個星期。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指出,關愛基金相關計劃為低收入家庭而設,被告以貪污手段申請津貼,會對其他申請人造就不公,罪行性質嚴重,必須處以監禁。
案情指出,被告楊基鋼涉嫌於2020年10月中遞交該計劃的申請表,一名關愛基金秘書處職員向被告發信指其申請表資料不全,要求他從新提交申請表再行處理,秘書處於同年12月10日收到一個內附一張500元鈔票的信封,信封上寫了被告的名字和住址。
秘書處向他查詢附上鈔票的原因,被告表示該筆錢是「手續費」,但該名職員指申請人不需繳交手續費,並要求他領回款項,被告則請職員接受該筆「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