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60歲的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嫌在8年內逃稅,涉款至少逾百萬元,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蓄意逃稅罪成,今早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入獄9個月,稍後會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早前表示,被告雖自稱不了解稅務事項,或一時填漏誤信他人,但認為以其學歷和人生經歷,不應產生這些誤會,又指作為專業保險從業員,沒可能對稅務一竅不通,認為是蓄意逃稅。
寇鴻萍為1982年港姐季軍,現從事保險業;案情透露,被告2009年至2017年5次提交年度報稅表,稱與父親同住,另2010至2012年曾3次在個別人士及「梁寇鴻萍公司」損益賬上稱,其辦公室助理支出每年28.8萬元;2012年則3次在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稱僱員孫永斌及模特兒鍾永慧每年各獲9.6萬元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