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前屯門區議員張錦雄表示,自己被指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昨日被廉政公署拘捕,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張錦雄指出,他昨日傍晚6時被廉署人員帶走,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至晚上約12時,獲准以1000元保釋,9月6日須再返廉署報到。他指出,因為案件已交由律師處理,未能透露其他詳情。他未有透露廉署相關指控涉及哪場選舉。
廉政公署發言人證實昨日較後時間再拘捕一名人士,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展示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的貼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該名被捕人士已獲保釋候查。
廉署負責執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會依法按既定程序跟進一切涉嫌違反該條例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由於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宜作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