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博客兼電視節目主持、人稱「玻璃朱」的朱庭萱今年初在灣仔駕車撞到一名男途人,兼拒絕配合警員要求進行呼氣測試,被起訴各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及拒絕提供呼氣樣本罪,早前已承認兩項控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2000元、履行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停牌24個月,以及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辯方在庭上求情時引述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當中提到被告有悔意,事後亦積極參與戒酒課程,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接納報告內容正面,又告誡被告停牌期間駕駛是嚴重罪行,若觸犯控罪有機會被判即時監禁。
控方早前透露,指被告過往有3次交通刑事定罪紀錄,包括2次不小心駕駛及1次酒後駕駛。
47歲被告朱庭萱被控於本年1月28日,在灣仔道與天樂里交界,違反交通標誌左轉入天樂里,撞傷一名正橫過馬路的菲律賓男子,警員要求提供兩份呼氣樣本,以便進行認可呼氣分析時,她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有關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