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電台節目表示,還有約20日就卸任,現時心情如釋重負,形容過去5年工作很充實,當中包括重大事件、亦有令人欣慰的事件發生,但難以選出哪一件事最困難、滿意或開心,不過從宏觀角度而言,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正軌令她感覺較深。
林鄭月娥指出,仍然認為修訂《逃犯條例》是有需要,因為是履行國際責任,避免令香港成為逃犯天堂,認為並無過失,亦不覺得遺憾。她續稱,當時致歉是因為政府的解說及溝通工作做得不好,主事的官員沒有認真解釋,尤其涉及法律性的文件,那幾個月錯失與市民解釋的機會,到後期已太遲,因對方的文宣工作排山倒海,甚至有微電影,認為並非偶然。
林鄭月娥又表示,今次特區政府得到更加穩固的法律框架,更能保障人權,例如死刑、政治犯不移交,刑罰要超過7年才移交等。不過,到後來出事,因政府的溝通及解說工作做得不足,直到今日仍然不足,因此她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到,要提升管治,除了架構重組,亦要在施政中,提升政府的解說及溝通能力。
她又提到,香港過去3年發生的事情,令她可以「正正經經做事」的時間只有2年,對此感到可惜。她表示,在她上任初期時,曾努力化解社會矛盾,中央亦很包容,曾安排全體立法會議員到內地訪問,但經歷反修例風波後,她發現「表面和諧是無意思」,又指香港過去一段很長時間,未有鞏固好制度,而中央推出兩大舉措,包括《港區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就為香港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打下更好的基礎。
另外,林鄭月娥日前在立法會答問會上稱,已交出一份無愧於自己的成績表。她解釋,從政綱而言,本屆政府已完成超過90%的工作,有部分因她當時不太了解「一國兩制」而寫入政綱,例如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第3條及第8條適用於特首,有關做法並不對,因為與憲制秩序有衝突,至於其他已超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