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日前報道,有香港人以投資移民赴台,卻因審查無期、在中國大陸出生等涉陸因素而不獲定居資格。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回應,指相關個案絕大多數涉及「假投資」、申請者出生於中國大陸等「涉陸因素」,並非「一刀切」。
邱垂正指出,常見狀況是同一個住址設立上百家公司、提出假商業契約及單據、設立紙上公司輪流投資、沒有員工實際辦公,和所繳單據是購買日用品等不符公司營運規定。
對於流亡港人,邱垂正指政府已採因應措施處理護照過期、失業問題,不影響居留,而「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亦有專人提供輔導就學就業、必要生活津貼等輔助,協助他們處理在台生活遇到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