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多區出現「三罷」示威,23歲的女售貨員鄧朗晴涉在元朗參與堵路,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今日被判囚4個月2星期。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指出,本案集結人數不多,沒有人衝擊或挑釁警方,亦沒證據顯示被告有領導角色和集結長時間持續,惟元朗大馬路為主要交通幹道,對公眾造成極大不便和增加暴力風險。
他又指出,被告案發時戴上口罩掩飾身份並一早到達現場,拒接納她有悔意,惟考慮到本案歷時約3年而酌情減刑。
被告鄧朗晴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她在2019年11月11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39號金豐大廈外參與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