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有關改革公務員制度,提升政府效能的議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十分認同公務員管理制度需要與時並進,設立有效的賞罰制度。
聶德權重申,公務員的晉升從來不是「排櫈仔」,是依據客觀標準,透過公平的程序挑選並擢升最合適和最優秀的人員。當局亦會研究如何完善公務員評核報告的設計及使用,以達致根據工作績效作評核的目的。
他強調,不要誤以為公務員是「鐵飯碗」,當局一定會按機制嚴肅處理違法違紀個案。在過去5個財政年度,共有1124名公務員因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而被懲處,當中155人被免職,單在上一財政年度,已有51名公務員被免職。
他續說,即使沒有違法違紀,如公務員持續表現欠佳或其他原因,令政府對其執行公職失去信心,政府亦可根據相關條例要求有關公務員退休,終止聘用,在去年共有70宗,都是涉及拒絕簽署聲明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