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領域經紀機構管理辦法》,經紀機構、經紀人員發現服務對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應視情節輕重採取停止營銷、暫停經紀服務等措施。《辦法》6月30日起施行。
《辦法》稱,經紀機構、經紀人員應當督促服務對象依法納稅,自覺抵制以偷逃稅為目的或者可能導致偷逃稅的不規範簽約方式,並應當誠實守信,不得進行虛假、欺騙或者引人誤解的業務宣傳。
應當嚴格規範訊息發布,不得發布或者僱傭營銷號發布引發粉絲互撕、拉踩引戰等有害訊息;不得以打賞排名、刷量控評、虛構事實、造謠攻擊等方式進行炒作;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應援集資等方式誘導粉絲消費。應當引導和規範粉絲行為,不得組織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等活動和集會。
《辦法》又規定,應當加強對服務對象官方粉絲團、後援會等賬號的日常維護和監督管理。相關賬號應當經過經紀機構授權或者認證。經紀機構不得授權未成年人擔任相關賬號的群主或者管理者。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公布,近日廣州市監部門對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722.12萬元人民幣。這也是中國監管部門自去年以來整頓娛樂行業的又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