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周五(27日)舉辦《基本法》法律論壇,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在論壇上說,自80年代擔任法官以來,從未有人干預審理案件,強調他本人可以第一手證明,本港司法制度是真正獨立。
陳兆愷稱,他後來涉及委任或者推薦法官的工作,中央、特區政府或者任何人,從來無要求他委任誰或者不委任誰。
根據普通法原則,案件一定要在法庭經法官處理,並經公開審訊,根據事實證據和法律原則作出判決,再列明令人信服的理由。陳兆愷指出,對商界而言,法律要清晰、地方要廉潔、制度要穩陣和可靠,認為香港具備這些條件,因此,本港普通法制度和獨立的司法制度,對自由經濟體有很大作用。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同一個論壇上指出,最近有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辭職,相信絕對不會影響本港普通法制度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