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業協會表示,尊重個別演出機構的商業決定和安排,但暫時未能知悉相關機構「實名制」的具體操作,例如執行細節等,需要進一步理解和研究。
該會重申,「實名制」能否有助杜絕門票炒賣,成效有待觀察,但必須重申,每一個演出項目的性質及市場反應均不相同,「一刀切」實施「實名制」並不合適,亦只會對過去3年受疫情嚴重打擊及大部分時間停頓,正在久延殘喘,需要時間復甦的演出行業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演出業協會亦提醒消費者,小心保障個人私隱,免得在欠缺妥善甚或沒有監管的情況下,給中介機構混水摸魚,令消費者最終受損。
最後,該會強調,立法監管黃牛,把炒賣活動列為刑事化罪行,才能收到阻嚇作用及最有效打擊「黃牛黨」的治標治本方法,呼籲政府果斷決定,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