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阮民安被指在社交網站發文,咒罵法官、嘲笑因工受傷或殉職的警員、呼籲公眾杯葛接種疫苗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惑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修訂煽動罪,及新增一項欺詐罪,指阮民安連同其妻子,訛稱協助一名被控暴動罪的19歲少女售賣曲奇籌款,從中得益。案件押後至6月7日,轉介至區域法院答辯。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經修改後的控罪指出,被告在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期間,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及或持續展示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