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未染疫的18至59歲市民,若有較高暴露風險或個人需要,可接種第4劑新冠疫苗。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在電台節目表示,打第4針不是優先項目,因為該針的保護力很短,僅一至兩個月,此安排只針對一少撮人。
他稱,第4針提供的保護力有限,只能短暫預防感染,因此不應所有18至59歲人士都打第4針。除非市民有外遊需要,如到已放寬口罩令的歐美國家,或者未來兩個月要在較高危的地方工作,才有需要打針。
劉宇隆指出,不斷注射同一種疫苗的定律是保護力愈來愈少,而18至59歲人士接種3劑疫苗後,染疫後患重症或死亡的風險已經接近零。
另外,劉宇隆認為,本港目前的疫情處於第5波餘波的「蜜月期」,感染人數會反覆。真正第6波疫情是新的變異病毒株再引起的疫情大爆發,不過本港已有五成人口已接種3劑疫苗,市民毋須太擔心,重症或死亡個案不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