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兩名執勤便衣警員被示威者襲擊致身體多處受傷。兩名涉案男子前年承認暴動罪同被判囚4年。兩名警員分別入稟區域法院,向襲擊他們的被告追討賠償。
兩案的原告為張歷恆及郭兆恒,被告為梁柏添(25歲)及龔志遠(52歲)。入稟狀指出,案發當晚約10時,兩名被告身處3樓的示威者人群中,對兩名警員拳打腳踢,及以雨傘和硬物戳傷。
入稟狀稱,其中一名警員事後左眼眶周邊、左上頜、鼻子均有骨折,出現雙重眼影及黃色影像等;另一名警員頭皮有裂傷,需要縫針、面部、手肘、腿、右上胸有磨損和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