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參與2019年10月在灣仔反對《禁蒙面法》的示威,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8人被判入獄33至37個月,其餘3名未滿21歲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
11名被告年齡介乎18至32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涉及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其中7人同時涉及使用蒙面物品罪罪成,1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11人參與2019年10月在灣仔反對《禁蒙面法》的示威,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早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8人被判入獄33至37個月,其餘3名未滿21歲的被告被判入教導所。
11名被告年齡介乎18至32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涉及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其中7人同時涉及使用蒙面物品罪罪成,1人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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