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法院法官裁定前總統特朗普沒有交出紐約州檢察總長要求的文件,是觸犯蔑視法庭罪。特朗普面臨每日罰款1萬美元(7.8萬港元),直至他交出相關文件。
紐約曼哈頓最高法院法官恩戈龍(Arthur Engoron)周一聽取了紐約州檢察總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的陳述後作出上述裁決。
詹樂霞正調查特朗普商業王國旗艦企業特朗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的商業活動有否違反刑事法例。
恩戈龍裁決時向沒有到庭的特朗普稱,特朗普屢次沒有向詹樂霞提供所須的資料,因此犯了蔑視法庭罪。恩戈龍沒有提及有關罰款開始計算的時間。
特朗普的代表律師表示,將就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