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政府表示,市區、新界和大嶼山的士申請平均加價20%至26%,當局審視業界營運數據後,同意現行收費水平或難以維持的士營運的財務可行性,會在考慮市民接受程度、乘客對服務質素的意見、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收費等因素後,再向行政會議提供建議。
文件顯示,政府理解市民對的士服務質素的關注,因此會提出引入新的規管制度,讓現有的士組成車隊,向運輸署申請的士營辦商車隊牌照,在接受監管下提供優質的士服務。
政府初步建議,在新車隊牌照下,車隊要有電子預約程式提供網約服務,乘客可對司機表現評分或投訴,車內須配備行車記錄器和全球定位系統、無線上網設備和電子支付裝置等,亦要有一定數量可供輪椅上落的的士。
為鼓勵業界申請新牌照,當局會准許車隊自行設計車身和標記,亦會在機場和口岸,為經預約的車隊的士劃出指定等候區。車費方面,建議車隊的士與普通的士按照同一收費表收費,但可收取額外預約費,並在個別車程,如繁忙時段或乘客指定特定車種時,收取較高的預約費。
當局又表示,考慮到市民不同出行需要,建議修例將的士乘客上限由5人增至6人,但不建議為6座的士另訂新收費表。當局亦建議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和兩級制罰則,並提高利用汽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