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獲擔保外出的被告之一、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涉違反保釋條件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控方要求法庭撤銷她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陳詞後,撤銷余慧明保釋,她即時還押,並放棄每8天覆核保釋的權利。
據了解,國安處拘捕余慧明時,指她涉在社交網站發表涉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違反保釋條件。羅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信納余慧明違反保釋條件,辯方一度提出增加條件換取她繼續獲保釋,但羅官認為不足以令他有合理理由相信余慧明不會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按控方要求撤銷保釋。余慧明離開法庭時,向家屬高呼「幫我睇住啲貓」。
另外,辯方又申請放寬報道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羅德泉認為申請沒足夠司法利益,拒絕放寬報道限制。
余慧明去年7月在高等法院獲批保釋,除了不准發放或轉載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其他國家安全法例的行為,她還須遵守下列保釋條件:宵禁、不准離港並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定期到警署報到、不准參與或組織選舉、不准聯絡外國官員或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