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太子一幢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控告他涉嫌偽造文件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向「防疫抗疫基金」申請發放予該大廈保安員和清潔工人的津貼,以及發放予法團的補貼。
崔照祥,62歲,金華閣法團主席,被控三項罪名,即兩項偽造,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3月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案發時被告是太子一幢私人綜合用途大廈金華閣的法團主席。該法團聘用了一名保安員和一名兼職清潔工人。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20年4月14日及11月19日製造三份虛假文書,意圖由其本人藉使用有關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為真文書。
有關虛假文書懷疑涉及一封看來由金華閣法團簽署,就上述津貼向物監局發出的信件,以及兩張由上述保安員和清潔工人簽署的收據。惟調查發現,有關簽署均遭偽冒。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20年11月19日,知道或相信三張看來是由該保安員和清潔工人簽署的收據為虛假文書,而使用其副本,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其為真文書的副本。
廉署調查顯示,物監局批准由被告遞交的兩項申請,並向該法團發放津貼及補助合共11000元。惟上述保安員只收取了部分津貼,而該清潔工人沒有收到任何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