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紀委原常委、自治區黨委巡視辦原主任呂玉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呂玉波背棄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執紀違紀、執法違法,毫無敬畏之心,肆意斂財。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並偽造、轉移、隱匿證據;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紀律觀念淡漠,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由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呂玉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監委給予呂玉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起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