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觸犯《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罪,她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進行保釋覆核,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第13度拒絕其保釋申請,並拒絕撤銷傳媒報道限制。
鄒幸彤保留每8天保釋覆核權利,下次聆訊將於1月25日進行。
與鄒幸彤同涉本案的還有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副主席何俊仁,3人及支聯會被控於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推翻、破壞憲法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