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元旦民陣舉辦的汽車巡遊中,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人被指將一個超過2米白氣球放到半空,涉嫌「在受管制空域放飛超過兩米的氣球」,李卓人同時被控「阻差辦公」罪,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裁表面證供成立。
時任山頂警區高級督察鍾廷森出庭作供時表示,當日李卓人及社民連曾健成兩人手持綁有「釋放政治犯」直幡的氣球,由添馬公園去到立法會對出行人路,曾向兩人發出3次警告,指氣球體積過大,若放飛有機會對公眾構成危險,並在第3次警告時嘗試取走氣球,被李卓人攤開雙手阻止,最後曾健成接過氣球放飛。
李卓人否認於2021年1月1日在香港金鐘立法會道,與曾健成在本地受管制的空域放飛一個氣球,及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執勤。曾健成早前已承認放飛氣球罪,被罰款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