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男警長劉晉寧於2019年2月至3月期間,偷取相鄰儲物櫃同袍的信用卡簽賬購買3部共值近3萬元的iPhone,又用來在麥當勞消費。他其後「偷龍轉鳳」把所偷來的舊卡與事主補領的新卡掉換,他早前承認盜竊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6項罪名,在區域法院判監22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因晉升警長感到很大壓力,而案發後停職至今,其子僅16個月大,妻子目前失業;親友的求情信中均指他為人沒有機心、誠實可靠,同袍更指他「模範榜樣」。
法官指出,被告作為警員,沒有顧慮犯案後果,表明不會接納他的解釋,考慮到犯案動機出於壓力大,心理質素受影響,重犯機會低,因此酌情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