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28日中上環發生激烈警民衝突,44人被控暴動,分三案處理,最後一案15名被告,除19歲男生早前認罪外,全部被告暴動等罪名成立,法庭將索取被告背景報告,預計押後4至5星期判刑。
法官練錦鴻裁決時指出,因要待終審法院就同類案件作出闡釋和指引,今次案件需時較長,終院指暴動和非法集結屬於參與性罪行,如案發時暴動已發生,其他人有意圖或作出行動參與,已干犯有關控罪。
15名被告依次為21歲廚師陳偉林、22歲技工陳澤峰、24歲教師布紫晴、19歲學生何栢耀、20歲學生梁志鵬、31歲廚師楊位醒、20歲學生彭雨彤、28歲劉耀銓、30歲飛機師廖頌賢、28歲護士陳永琪、22歲電工林皓正、19歲學生廖紫婷、21歲無業李樹樺、21歲裝修工胡嘉俊及19歲無業張雯曦,同被控於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交界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連同甄凱盈、廖天駿及其他人參與暴動,而甄凱盈及廖天駿缺席聆訊,已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張雯曦開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罪,但其否認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亦被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