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媒體報道,民主黨籍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要求前總統特朗普,就他旗下企業遭民事調查一事作證。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稱,詹樂霞的辦公室要求特朗普,在1月7日前親身到詹樂霞的辦公室,就有關調查發表具法律效力的證詞。
《華盛頓郵報》最先報道有關消息。其後,CNBC與美聯社也分別報道相關消息。
特朗普的發言人未有作出回應。詹樂霞的辦公室拒評上述消息。最先提出相關刑事調查的曼哈頓檢察官萬斯(Cyrus Vance)的辧公室回應稱,關於特朗普企業商業操作涉嫌違規的刑事調查仍在進行中,約見特朗普不是有關調查一部分。
萬斯將於今年底離職,他的辦公室於今年7月,已起訴特朗普企業與其財務總監魏塞爾伯格(Allen Weisselberg)涉嫌稅務欺詐。魏塞爾伯格否認指控。
特朗普一直指摘有關刑事調查是政治檢控。
詹樂霞過去兩年插手特朗普企業的調查,但針對的是民事調查,與萬斯的刑事調查不同,調查範圍包括特朗普企業有否誇大資產以瞞稅等犯法行為。有美國刑法專家稱,要求特朗普作證可能是對他提出傳訊令狀的第一步,因為如果特朗普拒絕作證,檢察官便有權要求法官發出傳訊令狀。去年,詹樂霞也對特朗普兒子Eric Trump採取類似行動。
另外,詹樂霞周四宣布,不再尋求競選紐約州長,將會尋求連任總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