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有關野豬傷人個案的查詢,漁護署回應稱,近年野豬傷人個案有明顯上升趨勢。2011年至今日,共錄得42宗野豬傷人個案,當中36宗在2018年至今發生。今年則錄得17宗野豬傷人案,其中6宗是11月發生。
42宗個案共涉及53名傷者,包括8名長者和兩名兒童,其中6名傷者傷勢嚴重需接受手術。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數字顯示野豬對市民安全構成很大威脅,野豬是具危險性的野生動物,尤其是已經習慣在市區覓食及被人餵飼或體型龐大的野豬,向市民索食時可能會噬咬或撞傷人。此外,野豬亦有機會傳播人畜共通疾病,例如結核病、戊型肝炎、甲型流感及豬鏈球菌等。
漁護署會繼續定期以捕捉野豬行動優先處理有大量野豬出沒、野豬曾傷人或對公眾構成危險的黑點。若收到市民有關野豬在市區出現的舉報時,亦會捕捉野豬及作人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