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退休警司龍少泉被廉署落案控以涉嫌隱瞞將一個購入的單位出租,詐騙政府及滙豐銀行批出購屋貸款及按揭貸款共約600萬元。他因此被廉政公署調查,其後被控以兩項欺詐罪,他否認控罪,今日於區域法院受審,被裁定罪成,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被告期間續獲准保釋。
辯方求情稱,被告中五便加入警隊,今次事件與其本身的性格相違背,因本案失去近300萬元退休金及每月6萬元補貼,得到沉重教訓,沒有重犯可能性。
法官沈小民指出,被告必然知道單位不能出租,惟他刻意隱瞞事實,稱對事件並非全然知情的供詞不可信,遂裁定他兩罪均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