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總統、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被控在國民黨「三中」(中廣、中視、中影)與舊中央黨部交易案中賤賣國民黨黨產,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3年多,今天判馬英九無罪。
法院認為,馬英九於本案交易期間未曾擔中投公司及光華公司董事,也未被2公司授權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有為公司簽名權限,而不具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的身份。
全案共6名被告,除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判刑3年6月,另有6月可易科罰金,其餘5人均被判無罪,包括馬英九,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蔡的妻子洪菱霙、蔡正元岳父洪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