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城中城」大火釀成46死41傷。涉案黃姓女子因點香未熄滅完成引燃,周五(15)晚上被依過失致死等罪羈押、郭姓男子籌出6萬元新台幣交付保釋金,高雄地方法院晚上11時許裁定收押禁見。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涉案郭男、黃女遭警方傳喚說明時供詞反覆,周五上午分別移送高雄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51歲黃女和52歲郭男均涉刑法有關失火燒毀住宅、過失致死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羈押黃女,郭男諭令6萬元交保。
調查人員發現,黃女與郭男是男女朋友,兩人周四(14日)凌晨在城中城大樓1樓,由郭男向友人借用的房間內發生爭執,但郭男明知黃女有點香不熄滅習慣,卻未提醒就先離開,有未善盡維護責任之嫌。
黃女部分則因明知點燃沉香,離去前應注意火苗有無完全熄滅,卻疏於注意未將使用過沉香熄滅,即置放在室內沙發椅旁騎車離去,導致未熄滅火苗燃燒到住處物品,引發火勢迅速延燒,並造成46人身亡41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