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1年10月9日 時事脈搏 兩岸

山西原省公安廳長劉新雲及青海檢察長蒙永山涉受賄被訴

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廊坊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劉新雲利用擔任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濟南市公安局局長,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擔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違背訊息化技術發展和項目建設規律,在有關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另外,青海省檢察院檢察長蒙永山涉嫌受賄,由內蒙古赤峰市檢察院向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蒙永山利用擔任廣西欽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廣西壯族自治區副檢察長及青海省檢察院檢察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追究刑事責任。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