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今年六四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指將依賴鄒幸彤今年5月29日在Facebook及Twitter貼文,及6月4日於《明報》刊登文章,控方認為這些文章屬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如辯方能夠同意承認事實,控方將毋須傳召任何警方證人作供。
無聘請大律師作代表,親自應付審訊的鄒幸彤否認控罪,自辯時承認發布文章,但爭論文章有否構成煽惑以及相關集結被禁是否合憲,又認為案件有不合理目的,屬政治檢控。
由於控辯雙方在承認事實方面未能達成共識,控方傳召一名警司及一名證物警員作供,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