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今早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提到,房委會一直跟從國旗及國徽條例下掛國旗有關指引,處理團體在公屋內掛國旗申請,如有關人士在室內或私人地方掛就不用申請,房委會不會為此訂立其他規則,如議員或團體在公屋舉辦活動可向房委會提出申請,遵守政府《國旗及國徽條例》有關指引便可,當局會促進有關行為。
民建聯何俊賢提到當局可否成立特別小組處理因特別情況被政府部門移走的國旗,體現尊重國旗的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國旗及國徽為國家象徵標誌,當局一方面須規範市民如何使用,亦希望促成市民有尊重國旗的心,當局會向各政府部門發指引,建議在節慶日子彈性處理市民展示國旗安排,至於可否成立小組,當局會再研究,並歡迎有關建議。
曾國衞補充說,各區民政事務處會在今年國慶日,以先導計劃形式,示範正確和安全有序懸掛國旗和區旗,民政事務總署和地政總署亦會預留地點,讓地區團體申請展示慶祝橫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