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絕按警方國安處的要求提交資料,將於下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表決是否解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警方是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行使權力,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過程中有向對方提供事實及證據,警方會根據支聯會的解釋,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詳細的報告,由行會去考慮是否接納警方的意見,撤銷支聯會的公司註冊。
被問到如果支聯會決定解散,當局是否會不追究,鄧炳強回應稱,任何團體或組織都有權自行解散,但若果有違法行為,並不會因為解散而不需要負上法律責任,當局的調查會繼續進行,團體及其代表人要繼續付上法律責任。
對於外交部發布「美國干預香港事務、支持反中亂港勢力事實清單」,鄧炳強表示,清單內所講的都是事實,是有發生過,並非生安白造,特區政府及警方日後的工作一定會參考清單的內容,他強調,因為清單所講的是證據,當局的工作亦是以證據為本。
身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官守成員的鄧炳強表示,由於有關清單所講的是事實,而資審委的工作都是以事實為本,所以會參考清單。
他又指,有了《港區國安法》後及完善選舉制度法例,市面上暴力行為少了很多,但仍然不能掉以輕心,他舉例,在7月1日出現孤狼式襲擊,其後幾天亦拘捕了光城者組織涉及爆炸品案件,過往兩年社會的黑暴,孕育了本土恐怖主義人物,當局必須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