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被告之一的何桂藍昨日原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並申請撤銷《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P條傳媒報道限制遭拒後,即撤回其保釋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今日頒下判詞。
杜麗冰在判詞指出,法庭有責任保障未來法庭程序的公正,舉例指如被告希望於未來聆訊中更換律師代表,新律師代表或因是此保釋程序中的相關內容受到影響。
杜官又指,申請方指如不解除報道限制,會令聆訊猶如閉門的說法並不正確。杜官昨處理案件時,要求何的律師看看法庭內的公眾席,以及法庭外的廣播,何的律師最終收回說法。
杜官重申,律師須謹慎處理沒有事實基礎的指稱,不認為有任何理由解除報道限制,拒絕申請。
何桂藍Facebook專頁昨日發文,指相信外界對於《港區國安法》保釋聆訊猶如閉門審訊已經習以為常,聲言「保釋固然重要,但唔公開同唔公平嘅過程係冇意義嘅」。她其後再發文批評不解除報道限制「只會令法庭更肆無忌憚做想做的裁決」、「法官閉門造車、公眾因為資訊赤字而陷入恐懼和無望的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