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堅決查處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問題的通知》列舉出7種隱形變異形態問題,包括證照不全的機構或個人,以諮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通過「直播變錄播」等方式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組織異地培訓,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等場所,化整為零在登記場所之外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學科類培訓。
以遊學、研學、夏令營、思維素養、國學素養等名義,或者在科技、體育、文化藝術等非學科類培訓中,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線下機構通過即時通訊、網絡會議、直播平台等方式,違規開展線上學科類培訓,線上培訓機構違規開展線下學科類培訓;以及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教育部指出,對於明顯違反相關規定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旗幟鮮明嚴肅查處,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成立專家委員會或指定專業機構,對隱形變異培訓行為進行科學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