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今日公布新編訂的《幼稚園家長教育課程架構》,涵蓋「認識兒童發展」、「促進兒童健康、愉快及均衡的發展」、「促進家長身心健康」以及「促進家校合作與溝通」4個個核心範疇,鼓勵家長在設計有關課程或活動時參考,讓家長更有系統地學習培育子女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幼稚園可參考課程架構,並按其校本情況,選擇、安排和設計家長教育活動,而其他機構,如專上院校和非政府機構亦可以參照課程架構設計和提供切合家長需要的家長教育課程。
此外,家長可透過課程架構進一步認識家長教育不同範疇的知識,更有系統地了解兒童的發展及學習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