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相關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設立以18個月為基本安排的準備期,以改善垃圾收集和回收系統,並會考慮經濟情況等因素後,將再與立法會商討,以落實相關法例,強調會以2023年落實作為目標。
黃錦星在一個電台節目強調,減廢始於當下,呼籲市民毋須等垃圾徵費正式實施才減廢,應該要善用現有回收配套減廢,多回收塑膠物料或玻璃樽等,否則減廢效果會事倍功半。當局亦會加強教育、宣傳等。
對於政府會在法例實施初期向住戶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黃錦星表示,派發時間多長等的細節仍未商討,但相信會做到每個住宅住戶都有公平的派垃圾袋安排。
他又認為,產品生產商要向輕型包裝邁進,舉例補充裝產品未必受消費者歡迎,但若市民有需求,生產者會開始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