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8歲港鐵維修員6年前在茶餐廳涉將放過入口的匙羹放入公用糖罐,與同枱男食客爭執並發生推撞,維修員其後倒地昏迷,留醫3個月後不治。今日在西九龍法院死因裁判庭繼續,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然。
裁判官黃偉權引導陪審團時表示,可考慮裁定死者非法被殺、合法被殺、死於意外、死於自然或死因存疑,陪審員於中午12時52分退庭商議後,下午2時45分一致裁定死者黃文權「死於自然」。
當日與死者爭執的同枱食客梁寶鈿供稱,二人口角後相繼離開餐廳,他步出餐廳時遭死者拳打,混亂之中死者倒地,他又指失平衡時腳底曾碰到死者腹部,強調僅屬自衞。
涉案食客代表律師早前陳詞時表示,食客行為屬自衞,加上3名醫生均認為死者本身有血管瘤,死於自然機會較大。
至於死者妻子則表示想知道丈夫死於人為定自然,希望得到公道說話。
黃文權於2015年10月10日在觀塘順天邨萬順茶餐廳與梁寶鈿打鬥,其後受傷留院至2016年1月16日身亡,終年5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