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2日,警方在一間位於灣仔Airbnb出租單位內搜出過百枚汽油彈成品及半成品,拘捕4男1女,其中3名被捕男子事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經審訊後,昨日其中1男子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外2名男子被裁定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囚40和36個月。
被告分別為22歲城大學生鄭錦輝及21歲裝修學徒黃建棋。法官葉佐文判刑指出,被告在多層商住大廈內管有汽油彈危險,案情嚴重,由於鄭錦輝管有助燃液體明顯較黃建棋多,2人終分別判囚40和36個月。
此外,同案被告報稱無業的丘建威因證據不足脫罪,另外2名被告莫禮滔及女子楊泳茹,在開審前已認罪,各被判囚3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