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男子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後早前上訴得直獲釋,上訴庭對原審提出多項質疑,包括最初勸喻馬家健認罪的律師樓「師爺」陳強利,本身案底纍纍,為何可受僱律師行代表被告。
警方日前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當日處理馬家健認罪的辯方大律師、33歲的張曉惠及58歲的「師爺」陳強利。消息稱,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案發時20歲的馬家健與友人洪志謙(音譯)同被控企圖販毒罪,馬家健被捕後接觸「師爺」陳強利,馬稱沒認罪意思,但陳就向他表明,此案勝算不高,愈早認罪可獲減免更多刑期,最終在陳多番游說下,馬家健才簽署認罪聲明。
惟同年11月在高院判刑前,馬家健發現律師團隊由洪志謙兄長介紹,質疑當中涉及利益衝突,故解僱律師團隊並改為不認罪,可是最後仍被陪審團裁定一項企圖販毒罪名成立,判囚23年。
馬家健及後上訴,上訴庭上月裁決指出多項疑點,如涉案律師樓為何聘請該名有強姦、勒索、搶劫案底的「師爺」,最終判馬家健上訴得直,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