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網上流傳一段短片,顯示一名男子在沙田大涌橋路尾隨一輛巴士駕駛電動滑板,期間更一度跌倒險捲入巴士車底。
警方表示,今日於沙田區拘捕一名18歲姓陳男子,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等4項罪名,並檢獲涉案懷疑電動滑板,該名男子獲准保䆁候查,須於9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