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的提名期由周五(6日)開始,至下周四(12日)結束。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獲提名人士必須是年滿18歲的地方選區已登記選民,以及已登記為有關選委會界別分組的投票人或與該界別分組有密切聯繫。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或當選為該界別分組的選舉委員的資格的情況,以及獲提名的候選人須符合的規定分別載列於《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附表第17、17A、18、18A、19及20條。
發言人說,提名表格須最少由5名已登記為有關選委會界別分組的投票人簽署,而每名投票人就某一選委會界別分組可簽署的提名表格數目不得超逾由該界別分組選出的委員席位數目。如團體投票人就提名表格上的提名作為提名人,只可經由該團體投票人的獲授權代表作出該項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