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沙地阿拉伯領事人員的家人,即11歲男童及13歲胞姊,屬豁免檢疫人士,一人涉變種病毒。衞生署發現他們曾於自我隔離期間外出,違反豁免條件,故取消他們的豁免人士資格並把他們送往接受強制隔離。禮賓處亦即時聯絡有關領事館,對方承諾會全面配合政府的檢疫措施,並已提醒其領館人員必須遵守相關檢疫規定。
政府新聞處表示,根據現時豁免政策,駐港領館屬領事官員級別人員及其直系家屬到港後可以豁免接受強制檢疫。豁免人士必須遵守指定豁免條件,當中包括到港時於機場進行檢測、隔離安排及限制活動範圍等要求。豁免人士須在到港第3、7、12、16及19日再提供樣本作檢測。
所屬機構須為豁免人士提供點對點交通往返機場及處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屬機構亦須盡一切可行措施確保自我隔離人士遵從衞生署要求進行隔離,在自我隔離期間不得離開隔離地點及與公眾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