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憲報刊登《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以進一步發展財匯局為全面而獨立的會計專業規管機構。該《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在擬議制度下,香港會計師公會現時的規管權力將會轉移至財匯局,包括發出會計師執業證書;為執業單位和本地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就執業單位進行查察、調查和紀律處分;以及就會計師執行調查和紀律處分的職能。
把這些規管權力轉移至財匯局時,其涵蓋範圍及有關處分的類別和水平將會依照現時由香港會計師公會實施的制度。會計師公會會繼續履行包括舉辦考試以確定會計師註冊資格、為會計師註冊,以及設定專業道德、會計、核數及核證標準、設定持續專業發展要求等職能。這些職能將受財匯局監督。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條例草案》旨在進一步提升會計專業規管制度的獨立性,令規管制度與國際發展更趨一致,且更為連貫有效,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商業樞紐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