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被控違《港區國安法》的「唐英傑案」進入第11天審訊,辯方專家證人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繼續作供,不同意「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與港獨口號同一場合出現,即兩者有關連的說法。
李詠怡舉例指出,多年來七一遊行,都有不同團體舉起不同橫額、叫不同口號,包括爭取外傭、性小眾權益,不代表口號之間有關連,亦非所有遊行人士都認同所有口號。
對於示威中有人曾舉起港英旗,李詠怡認為他們只是希望回到殖民地時代,並非等同於港獨。法官質疑即使回到殖民地時代不等於香港獨立,亦有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的意思。李詠怡認為回到殖民地時代可以指回到殖民地時代的生活方式,而示威者只是尋找一個方式表達對現況不滿。
李詠怡隨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引用多本字典,指「光復」一詞英文翻譯為liberate,有解放、釋放之意,李詠怡認為只時其中一種通用解釋,並非最普遍的用法,又指「光復」可譯為regain、recover(恢復)的等字詞。她又認為,若指「光復香港」是要恢復香港主權是不合理,因為香港從來不是一個國家,從未擁有過主權。她表示從研究中,的確發現有人視口號具港獨意思,但只是其中一種解讀,並非口號本身帶有相關意思,而這種詮釋非常差。
控方又一度查詢李詠怡的中國歷史學術背景,她指自己雖然中三後未上過中史科,但她大學副修歷史,亦因其研究涉及香港政治,少不免接觸中國歷史資料,她又相信撰寫專家報告時,不需要有深入中史學術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