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媒體報道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駐港領事官員旁聽特區法院依法審理涉嫌非法策劃、組織、實施所謂「35+」和「攬炒十部曲」的相關人員,美國某領事官員竟然誣稱《港區國安法》打壓自由、正在關注此案,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嚴正指出,有關行徑公然施壓特區法院依法辦案,粗暴干預特區內部事務和司法獨立,公然為涉嫌違法犯罪的反中亂港分子美化開脫,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
發言人指出,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任何人都沒有逾越法律之上的特權,人權與自由不是從事違法犯罪行徑的擋箭牌。特區警隊依法對有關人員採取行動,特區法院依法進行審理,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衞特區法治與正義的正當、必要之舉,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不容外部干預分子指手畫腳。
公署稱,《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41條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55條明確規定,外交和領事人員負有尊重接受國法律規章之義務,並負有不干涉該國內政之義務。發言人強烈敦促有關領事官員切實尊重中國主權與安全,恪守國際法與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恪守中國和香港特區相關法律,恪守領事人員身份與職責,停止與反中亂港分子沆瀣一氣,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愈走愈遠,不要玩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