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把起底行為納入刑事罪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指出,當局計劃修例打擊起底行為處於草擬階段,會參考外國準則及律政司的意見,亦會清晰列明起底行為及意圖。
鍾麗玲在電台節目表示,公署過去兩年共處理逾5700宗有關起底的個案,顯示問題相當嚴重,故有必要修例。
對於行業組織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就有關修例,上月致函私隱專員公署表達業界關注,並要求港府澄清追究社交平台法律責任的法理依據,以釋除疑慮;她回應稱,聯盟不是很了解修例的背景及涵蓋範圍,公署正約見聯盟,樂意向對方解釋修例目的。
鍾麗玲強調,修例只涉及非法行為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權利涵蓋範圍,所建議的刑事調查權與警方一樣;相關平台或人士收到公署通知後,只要移除有關起底內容就不會涉及違法,看不到修例會影響正常及合法的商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