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人大常委譚耀宗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決定會否將相關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
譚耀宗指出,《反外國制裁法》的立法原意是為了保護公民。過去一段時間,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多次制裁中國,國家有反制措施是必然及應該。
他又認為,即使《反外國制裁法》現時未適用於香港亦無分別,因根據《基本法》,外交是國家事權,中央有權處理香港任何外交事務,包括禁止指定人士入境、注銷簽證等。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早前不點名批評「叫囂結束一黨專政,是香港繁榮穩定的真正大敵」,矛頭直指支聯會。譚耀宗表示,中國《憲法》已明確表明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假如有人有計劃、有組織地試圖推翻中國共產黨是「對着幹」,是完全不容許。
他指出,雖然單憑高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未必違反《港區國安法》,因要具備意圖及行動,但口號本身具煽惑性,並不恰當,建議市民不應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