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委任潘敏琦、林雲浩和周家明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均於明日起生效。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潘敏琦於1994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1998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並於2009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林雲浩於201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及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
周家明則於2010年至2014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2014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司法機構宣布,委任潘敏琦、林雲浩和周家明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均於明日起生效。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潘敏琦於1994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1998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並於2009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林雲浩於201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及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
周家明則於2010年至2014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2014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下一篇: | 涉九龍遊行期間不小心駕駛 新巴車長判社服令 |
上一篇: | 政府建議擴財匯局角色職能 並改名會財局 |